音乐短视频创业陷入混战,口水战复制模仿何时休

蓝鲸TMT 中字

最近,互联网行业再次迎来一波上市潮,特别是随着小米、美团等互联网小巨头们提交上市招股书,更是意味着过去几年风起云涌的移动互联网创业浪潮即将接近尾声。不过,就在移动互联网创业风口即将关闭之时,已经持续两年的音乐短视频创业浪潮却依然经久不息。

音乐短视频创业诸侯大战烽烟又起,恶性竞争事件不断

实际上,就短视频这一产品形态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全新的创业赛道。早在2014年,就有美拍、秒拍等短视频产品相继上线,并都收获了不少的用户量。但是,并没有达到全民皆知的地步。直到2018年,随着快手、抖音等音乐短视频产品的火爆全网,短视频产品才真正成为用户、行业和投资者们关注的焦点。

特别是手握资金、资源和用户的互联网巨头们更是纷纷伺机强势杀入。先是腾讯复活了早在2015年就已经关闭的短视频产品微视,而后百度也推出了校园短视频社区“nani小视频”,而阿里则在2017年就直接将土豆网转型为短视频平台,并在今年6月推出名为“独客”的独立短视频APP。

与此同时,更有一些新兴的创业公司加入创业浪潮,并推出一些具有特色的音乐短视频产品,比如聚焦音乐人创作的多格短视频平台动次,又比如聚焦校园音乐娱乐内容的短视频平台不要音乐等等。此外,基于音乐短视频的火热,一些互联网音乐平台也跃跃欲试,网易云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等都纷纷上线音乐短视频板块。

可以说,在一条狭窄的音乐短视频创业赛道上挤满了各路选手,但是在今天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长已经到达天花板,甚至一些过亿级产品已经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竞争必然呈现白热化的状态,并开始演变成恶性竞争的局面。

从今年3月份开始绵延至今的“头腾大战”就是行业激烈竞争最直接的体现。大战从腾讯屏蔽今日头条旗下的抖音、西瓜小视频的分享链接开始,到马化腾和张一鸣直接朋友圈大打口水战引起众议,再到双方互相起诉对方不正当竞争行为达到白热化高点,甚至在最近更是传出已经发展到成为刑事案件。显然,这本不应该是一个健康的行业应有的局面,恶性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口水战更伤害行业的是:业界盛行的抄袭复制模仿风

在我看来,竞争激烈的行业领域摩擦不可避免,口水战、公关战也是企业维护自身企业利益的常规武器,而最伤害行业发展的其实是行业里一直以来盛行的另一股风气。那就是屡见不鲜的复制抄袭模仿风。而这对音乐短视频行业创业环境的恶化将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首先,各大短视频平台之间互相抄袭、复制和模仿,使得短视频创业领域无法建立起健康有序的创新环境。可以看到,无论是腾讯新近复活后的微视,还是百度推出的nani小视频,都与抖音APP有极大的相似度,说是复制模仿抖音并不为过。而抖音则来自于对于国外音乐短视频产品musical.ly的模仿。就在最近,抖音新版本又上线的合拍和信息流模式,这又有模仿多格短视频平台动次APP之嫌,后者在今年4月更新新版本,在国内首家推出了多格拍摄和编辑视频功能,并首创了合拍内容裂变玩法。

显然,这种从模仿到模仿,从复制到复制的创业环境,并不应该是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所应有的,而仅仅做模仿式创新更是无法做到引领行业和弯道超车。而且,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是,短视频领域敢于进行产品创新都是一些创业公司,互联网巨头或更具实力的公司更多的是虎视眈眈的站在背后盯着复制或模仿,或者更好点的结果是对其进行直接并购,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创新环境,将使得今后没有创业者再愿意跳入到这一创业浪潮中进行产品创新。

其次,抄袭复制看起来是走了捷径,其实是在错失创新机遇。前面提到,短视频的产品早在2014年就已经集中出现,但并没有一家能够形成今天抖音这样的燎原之势。而复活后的微视,虽然几乎模仿了抖音的全部功能,但是从目前来看,并没有对抖音真正形成威胁。事实上,复制模式不仅导致目前各大短视频平台之间在产品功能上高度一致,更使得产品内容千篇一律,已经形成了严重同质化局面,也使得模仿者根本无法真正对用户形成粘性。而一旦自身产品更新需要依靠复制跟随竞品来完成,那就意味着产品彻底失去了创新活力,最终必然也会被用户所抛弃。

更重要的是,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视,抄袭、复制、盗版、模仿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会受到舆论谴责,而且还会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查处和处罚。实际上,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国家有关领导人更是在重要会议上几次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而就互联网行业而言,知识产权保护也已是行业共识,视频、音乐等内容的正版化环境已经形成。而在这时,如果后入者,还寄希望于借助抄袭、复制或模仿一个成功产品再次获得成功已经不太可能。

正道成功,音乐短视频创业者该如何赢得尊重?

必须承认的是,中国互联网行业过去确实有模仿复制这样一个“传统”,现在如日中天的互联网三巨头当初也都参考了美国硅谷成功的互联网公司,并成功复制实现本土化。但是,这并不代表音乐短视频领域的后来者们可以继续沿用这条路走下去,毕竟今日今时,无论是创业环境还是舆论环境,抑或是政策环境,都正在对抄袭复制说不。

那么,音乐短视频领域的后入者们,到底该以何种姿势展开竞争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切入:

第一,应坚持在产品功能和玩法上进行创新。不可否认的是,音乐短视频这种产品形态是目前用户接受度最高和最受欢迎的产品形式,但是并不意味着通过模仿或复制一个一模一样的抖音、快手就能够获得同样的成功。最现实的做法应该是,针对自身用户的特点,从产品功能和玩法上进行突破式的创新。比如音乐短视频新军动次APP,创始人杨宝成此前就旗帜鲜明的提出不做抖音快手的翻版,其不仅是国内首家推出多格内容裂变玩法的音乐短视频APP,同时还首推支持任何比例的视频展示的 “流模式”产品形态。

第二,应坚持走内容差异化道路。我们知道,作为内容消费类的社交产品,内容的差异化是唯一的出路,谁能够现在内容方面走出一条新路,谁就能够获得突围的机会。抖音当初能够突然爆火与其运营大量个性化的内容密不可分;而动次APP基于音乐人创作平台这一差异化定位,通过口碑传播吸引音乐玩家创造专业化高质量内容,这也是一个发展方向。

第三,重视技术创新而非单纯的模式创新,才是面向未来之路。事实上,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过了流量红利时代,再寄希望于抄袭复制一款产品,通过大规模的推广和投放品牌广告来获得用户规模已经不太现实,一是流量成本高昂,包括互联网巨头在内的大多数公司难以承受;二是产品充分竞争,用户已经被充分教育和渗透,有更多的独立思维和判断,他们只会去使用体验更好和更适合他们调性的产品。因此,在这个局面下,单纯的模式创新无法长久,必然需要在技术方面进行突破,才能够在用户体验方面获得更大的进步。

总体来看,回顾国内外众多成功的互联网产品,都是因为产品创新才赢得了用户的欢迎,而抄袭复制的产品大多没有长久的生命力。况且在当下知识产权保护呼声日高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下,还在一味抄袭、复制的互联网产品必然没有立足之地。(作者:李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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